2008年6月11日 星期三

自我與角色



自我與角色

「角色」的概念,讓我們將社會設想成一個由社會地位所構成的框架。於此,每一個人從小就擔任某角色,而隨著生活環境的擴大發展,進而被社會無形的附加更多重。

學習與他人相處與認同為社會化是人類成長必經的過程,一旦孩童認同大人的社會行為,則其已開始為社會認同,亦即使自己成為社會的性動物,以此為基礎建立自己性格、特質、動機、價值、意見、準則及信念。

孩童從團體的接觸而逐漸培養社會意識、社會感情、社會價值及社會理念及對於團體的忠誠,進而形成其自我內在行為之制約力量,皆出於對於社認同之結果。因此孩童期開始已進行認同社會,一直進行至青少年期,即可期待透過工作、服務或娛樂等活動中投入於他人或社會。

角色是社會文化對於某一社會地位的占有者,在其處於此一地位時,應為何種行為表現的期望。因此個人與他人互動時,彼此大多瞭解對方的角色,又其應有的角色行為。不過由於對於角色詮釋的不同,以致對他人角色期望,每每落空。

個人在扮演某一角色時,未完全依照社會期望進行時,個人是單純之感受與理解去表現。另有一種可能是角色認同出現問題,亦即未對其角色為正確的認同,甚至不為角色認同。另一方面,一個人含有多種角色,使其無法對於每一種角色皆有認識,此種角色過剩或角色飽和,每個角色表現者,會無洲依社會期望而為角色行為的表現。

解析最簡單的「自我與角色」,人類是為個體。我們從最基本的性別來談,「規趨性期待」促使”男性”與”女性”在社會體制上需對於一組「準道德義務」履行,同時,我們可以看到在文明發展過程中,兩性在「角色」扮演上的差異,進而讓立足點上的兩個性別一個站於有勢力的,而另一方則為弱勢族群。

女性從人類的文明發展歷史上一直處於被欺壓的狀態。尤其在過去,中國人認為「女子無才便是德」或法國將「服從」歸為妻子應盡的義務,都是非常欺壓和看不起女人的做法。在現今的法國法雖不再把服從歸類在妻子應盡的義務之一,每一位女公民皆有選舉權;但是,若這些女人沒有經濟上的獨立,公民自由依然是很抽象,雖然已享有投票權,所受風俗習慣的束縛減少。這種消極的自由並沒有徹底改變情況,她們仍然被關閉在臣屬的地位。即使現在男女平權的意識高漲,我們仍必須正視職業婦女所面臨的複雜問題,她們雖已獲得經濟上的獨立,但是在家庭裡的工作並不會因為經濟的獨立而減少。大多數的職業婦女無法逃避傳統的女性世界。她們既不能從社會亦不能從她們的丈夫那得到需要的幫助,以便具體地達到和男人同樣的「平等」。特別是對結婚的女人而言,她的薪水通常只能用來貼補家用。現代社會上也許有很多女性在她們的職業中找到經濟和社會上的獨立自主,不過人們卻對女性及其前途的可能性提出質疑,像前副總統呂秀蓮小姐,常被傳統價值裡的百姓稱她為「老姑婆」,即使她在經濟上不必依賴男人,但因社會以異樣的眼光對待,這件事就成為一種歧視的不平等待遇。

而為何「男性所認為的女性問題,常跟女性本身認為需要解決的問是有段距離的」,這回溯到我們從小的生活。男人很幸運地在童年時就知道,他的志向和生活目的並不相牴觸,。把陽具當做超越的象徵,他在社會上或智性上的成功賦予他男性的威望。他沒有性別角色上的衝突,要求女人達到女性化即要她成為獵物,換句話說讓女性放棄她做為有主權的獨立個體要求,促使男性成為領導者。反觀女性在小女孩時期,被教育不能大笑,不可以跟男生一樣爬上爬下,吃東西要慢嚼細嚥,講話必需輕聲細語。我們在孩童發展時期,無論是家庭或學校,意識形態下的將兩者給予不同的觀念與教育,重男輕女現象雖已不像過去般嚴重,但現實的是,它也從來沒有消失過。

工業革命後,世界的經濟與政治結構大幅改變,更改變男人與女人、丈夫與妻子及父母與子女之間的關係,例如女人在經濟上必須依賴丈夫的薪資,對經濟資源不享有直接的支配權。女人在法律上的地位從屬男人,參與公共事務之機會,極為有限。此使女人經常迫於經濟需要而結婚,因為女人無法賺取足夠維生的薪水,故只有透過結婚,女性才可能過著像樣的生活,此皆由社會對女性歧視所引起。在家庭生活方面,性行為與繁衍下一代皆由男人所控制,女人必須滿足男人的性需要,同時應生育並且在家照料小孩,從事家事工作,例如洗碗、烹飪、縫紉及整理家務等工作,而男人即使在家,也可不從事家事工作,因此家事就被認為是女人的天職。

女人出外工作雖可使在家庭內取得較大的經濟權力,候在勞動市場,男人與女人之間卻有薪資差異,此可能由於男女所從事之職業不同的關係。不過在國外曾有調查指出,如果男女從事於同一種職業時,女人總是處於較低的職位,這是無法否認性別歧視之存在。

● 女權運動興起
在父系結構的社會中,婦女占人口二分之一,一般家庭重男輕女,社會的經濟大權及政治權力,皆握在男人手中,婦女只好以服侍男人而生存。自從十九世紀女權運動在西方社會興起以後,婦女開始受教育,並在社會上就業,其社會地位雖略見提高,但仍遠不如男人。自第二次大戰以後,全球大多數國的婦女,始取得投票權,此對台灣而言亦不例外。

台灣自一九七○年代,呂秀蓮女士提出新女性運動以來,再經過八○年代及九十年代婦女同胞的努力,女權運動已在台灣順利開展。台灣實施地方自治以後,在縣轄市的嘉義市及高雄縣分別出現台灣地方自治史上第一位女性民選市長及縣長;在內閣方面同時也出現第一位女部長(財政部)。但在男女人口比則不成比率,表示女權運動有待加強。二○○○年政黨輪替後,女性閣員增至四分之一。其顯示,女性參政比率雖依舊少於男性,不過尚有改善空間。

女性主義與女權運動的產生,呈現了社會對基本兩性角色間的很大落差。縱觀二十世紀後,女性主義、女權、婦女基金會不斷改善、興起,依仍無法真正讓兩性獲得平等,從一向看來公平的法律也藏著不平等待遇,就夫妻財產制而言,依民法所規定之法定財產制,聯合財產由夫管理,但約定由妻管理時,其管理費用有管理權方負擔。由此可見,我國民法具有父權體制之濃色彩。近年婦女的產假、育嬰假逐漸被重視,婦女人權漸漸高漲。但試問,完全依照勞基法所發放權利之公司企業又有多少,又有多少公司在表現遵守規定下發放婦女這些假期,可是卻利用表種方式讓員工填補公司損失。更曾聽聞某些老闆在女性結婚後會暗示將來若要生小孩的話會被解聘。社會立下的法案無疑是替弱勢謀取福利,不過卻有許多雇主鑽著漏洞。女性在社會家庭地位等任何方面,都隨著時代進步而提高。但往往獲取到的改善並沒有治本的解治問題,就「育嬰假」而言,雇主利用其他方式讓員工在產後彌補之前的沒上班的時數或是扣薪水,有許多孕婦面對如此,寧可選擇上班也不願錯失薪水。

另外,在「分析層次」上,放大了政府機關、國家與國際系統。這必然是成員與體系間重要分析點,但筆者認為,就社會體系下的每個人與社會認同中所產生的自我跟認同,亦為更重要的議題。

在電影學中,有一個重要的論點,『「角色」是一個人在追求他想要的目標時所採取的所有動作』。永遠不要去設定角色性格。亞里士多德兩千年前提過,角色根本不存在。於此,可以發現在不同研究範疇中,即便是相同的詞句,也會有不一的解釋與認定。自我、角色一詞其所在領域不僅是哲學,在電影學與符號學上,或而心理學中,亦有更深遠討論的空間。

參考文獻:
導演功課/David Mamet著;曾偉禎譯,台北市:遠流,民國82年
社會與法律/蔡墩銘著:台北市:翰蘆圖書總經銷,民國95年

2007年12月25日 星期二

社會哲學期中報告

系 級:大眾傳播系 四年級
學 號:593090015
姓 名:李心蕙
指導老師:周偉航

孟德斯鳩的社會哲學

孟德斯鳩以全人類歷史中的各種社會制度作為研究的對象,在《論法的精神》一書探討世界上所有各國的法律和各種習俗、民風和人類所有的各種制度,孟德斯鳩他處理社會政治制度和歷史現象採取普遍、超越的原理來說明一切。

在研究人類的社會制度首歷史演變中,首先會看到各時代各地區習俗觀念的差異,在這些分歧的事實中又可能含有秩序和條理。在他的理論下,所有各國的歷史都是這些原則導致的結果,每一個別的法律都與另一法律相連。這些事物必然關係的法,有一共同的根源。法是原始理性和各種事物之間的關係。事物與事物間又具有一致性和經常性。但是,在人身上我們所見的行為不盡然是如此,人是物質性又是智性的存有,所以也經常犯錯,而且人的知識有限,加上受到情慾驅使,往往仍在制定的法下犯錯。所以社會才需要道德和法律來約束人類。在人類觀點上其實法律是最低的標準,社會上的德道倫理才是束縛人心最大的來源。而新聞媒介的報導只是在這標準下的底限,大多數的人會因風俗民情來定奪一個人的認知行為。

最近我國常具爭議的外勞問題,外藉勞工與本地勞工在從事相同工作時,卻得到不同的酬勞,而且所從事的工作,大多為本地勞工不欲從事的危險類工作,這個現象本身就有不平等出現。但是在已開發國家本身勞動力不足下,有必要從開發中國家的勞工引進本國從事工作。在本地勞工逐漸往電子業投入情況後,傳統產業不免出現勞動力不足情形,此即有賴於外勞的引入來補充國內勞動工作人力的不足。對於這些外藉勞工或菲傭的人權與法令因目前不夠完善,而導制雇主與受雇者間有許多爭執產生。台灣在勞動人口與社會形態變遷下,引入的外勞雖彌補了這份勞動缺口,但政府的法令不及於此流動的速度,讓外勞暴動事件不斷發生。另外,於金鐘獎中獲獎的影片「別再叫我外藉新娘」,也反應了台灣本地人口與外來人口融合間的摩擦,未來不只是在上一代移入人口問題的涎生,不同族群通婚所生的下一代混血新生兒,即要面臨的會是生長教育整個大環境、學校與就業等…我們無法預料的狀況。政府若不及早在問題發生前做好防範策施,十幾年後的台灣將會有很大的種族問題。


社會結構與政體

社會中的政治體制在孟德斯鳩所說下分為:君主、共和、專制。但在人類歷史中並不曾以純粹的形式出現,最大的因素在於社會結構的改變與建立。從他的觀點在民主政體中,每個人都是平等的,都可參與政治的設施。而現今世也盡乎走進如此的政治形態,即便留有的君主政體國也只是形式,像是英國、日本雖保留了原有的王室與天皇,但他們並沒有掌握國政的權利。台灣在戒嚴前除了政府的專制外,其中所發生的社會衝突更是數不盡。個人、團體與政府間發生衝突問題最為常見,其中顯著的例子即是政黨衝突造成國會的混亂。嚴重的社會衝突出現於暴力的衝突,此即以暴制暴:叛亂、革命、軍事行動、侵略所引起的社會衝突。一旦社會引起暴動,則對於暴動而為之鎮壓,猶不失為另一種嚴重的社會衝突。法律是其產生的原因,亦是用以解決的方法,立法者制定不符合現代社會的法律或過去所制定的已無法適應現代社會時,即產生衝突。
民主政治的實施不能缺少政黨政治,而政黨政治的特徵在於先有多數政黨的存在,若未有多數政黨以從事政黨競爭,自不可能出現政黨政治。因此任何一個國家,如果只有一個政黨長期執政,不受在野黨的監督與制衡,則欠缺政黨政治的前提,所以也不可能實施民主政治。在長期的戒嚴威權統治體制下,不可能有反對黨出現,只有反對的群眾而無法組織成為反對政黨。執政黨依賴其執政優勢防止反對黨出現,以免喪失執政機會,於是打壓組黨人士。政治衝突並非不可避免,尤其社會愈開放,政府的施政應該愈開明,即可容許不同政黨的成立,在此情況下,政治不再為一黨永遠所能掌,人民就可以自由選擇其所認同的政黨,更有機會執政。

一九四五年十月二十五日陳儀代表中國戰區最高統帥在台北市中山堂接受日方代表安藤利吉大獎的降書起,台灣已置於中國國民政府主權下,但光復後的台灣,民生凋敝,台灣全省籠罩在一片不安、焦慮、惶恐氣氛中,尤其台灣在二次大戰期間經過戰火的摧殘,各地滿目瘡痍,加上官僚腐敗,公物私用,失業人數不斷增加、經濟失控、通貨膨脤,政府機關人員皆由大陸人所佔據,無形中形成統治階層,而台灣人卻成為被統治階層,種種因素下台灣人對政府失望至極,其怒潮已氾濫全台。一九四七年二月二十七日有人向專賣局密報私運香煙,引發一連串的氣憤衝突,次日台北市民眾向相關機關抗議無效,紛紛衝向專賣局,不久士兵舉槍阻擋,有人受傷倒地,此即公署衛兵開槍射擊事件,讓二二八事件整體擴大,台灣警備總司令部認為事態嚴重,遂於下午三時宣布戒嚴,但近一年來的省籍情節也終於爆發開來。事件之後,一九五八年四月,行政院決議撤廢台灣省行政長官公署,改訂「省政府組織法」,發表四點重要措施:(1)解除戒嚴令。(2)完成清鄉工作。(3)停止新聞、圖書、郵政檢查。(4)各項交通管制一律解除。台灣經過三十八年之久的戒嚴威權統治時期,這段時期制定的特別法,在解嚴後恢復民主政治,已不可繼續延用。

社會制度發展

十八世紀歐洲經歷工業革命和法國大革命後,歐洲長期以來相當穩定的社會組織和體制完全崩潰,在劇烈變革的時代,如何恢復社會的安定與秩序問題等…,在一整體社會結構中,我們詳細的探究地理大發現後,歐洲人對世界各地民風、習俗、道德、法律、政治、宗教等都有更廣博的認識,並從不同制度、習俗差異中,領悟出這些制度習俗是不同社會結構與類型表現。在孟德斯鳩社會理論核心部份,「自然」與「社會」兩者的互動是不可分離的。

自然原因中包括:民族的普遍精神、民風、習俗、貿易、貨幣、人口這些。文中所提到的幾個例子:一、英國氣候因長年陰冷,使得英國人充滿怨氣,厭惡一切,甚至包括生命。二、熱帶地區國家的奴隸制度。三、土壤肥沃的地方人民比較富有,並不關心政治的自由;土地貧瘠的地方則反之。正好台灣數十年代的發展證明了的第三點。台灣位於亞熱帶地區,海島與多元的地形,造就台灣人民刻苦精神。六○年代因貧困,人人的生活目地就只有賺錢,豊富國家物產,對於政治也沒有太多抗爭暴動,到了九○年代,社會政局的不安,民生物資的膨脤讓人心開始惶恐,甚至開始鼓舞政治抗爭暴動,還有少子化等…各議題都隨著社會更變出現。民族精神也從過去的勤奮、簡樸逐漸轉變,這個社會因素促使自然狀態的變動。放大於世界觀點,自然生態的破壞改變、各種天然災害形成和資源耗竭,也讓全世界人民的觀念意識產生變化。人們開始著重環保,在已開發國家尤其顯著;但我們在開發中國家又可以看到已開發國家污染環境的軌跡,這是自然與社會矛盾和互動的關連性。

社會與經濟、普遍精神:案例-日本、韓國、加拿大

「普遍精神」的提出,進一步證實每一社會在歷史長期發展過程中的結果,決定了社會的各種現象與制度的潛在因素。

日本重視文化的資源、能量和作用,將文化取代「經濟立國」,經營日本文化和文化符號必然是今後的成長型產業。日本文化在形成和發展中,始終以吸收外來文化做為借鏡,但它畢竟有自己特有的背景文史。日本之所以有此巨大成就,是固有文化所致,他們竭力主張挖掘深層的文化,並向世界推而廣之,不僅讓其他國家接受輸入日本的文化產品和服務,也擴散了全世界的日本文化精神,以爭取世界的好感與認同。在這些思想指導下,日本開展了許多以「文化輸出」的交流活動:日本月、茶道、花道表演、日語推廣,並擴充在各國的文化研究機構。多年來,日本文化借助這些日本的商品,大量向世界各地蔓延和滲透;在國際市場中已有舉足輕重地位。

韓國原為農業國,在六○年代初還是亞洲經濟落後國家,當時大宗民生物資甚至要依靠美國的救濟。八○年代後,韓國初步完成了工業化,被國際經濟界譽為亞洲四小龍。一九八八年第二十四屆夏季奧運會的成功舉辦,更讓全世界民眾領略到了漢江經濟奇蹟。此後韓國經濟進一步走向了世界,亦顯示了發展成就和文化特色。一九八八年第二十四屆夏季奧運會的成功舉辦,更讓全世界民眾領略到了漢江經濟奇蹟。此後韓國經濟進一步走向了世界,亦顯示了發展成就和文化特色。

加拿大的經濟結構,經歷從親英國轉向親美國的過程。加拿大的文化和經濟,一直有強烈的歐洲背景、荷蘭、英國、法國等早期都殖民過這塊土地,一直到現在,仍有部份地區承襲著法語文化的傳統,其他洲也有保留他國文化傳統情形。在經過資本國家間的激烈貿易戰後,大為惡化了發展中的加拿大經濟。加拿大朝野終於意識到,地緣相臨,文化相近的美國比歐洲更有價值,從四○年代開始加美便在經濟方面緊密合作。現在加拿大為吸收民族群體的創造力,不斷調整文化政策,以吸引大量投資。多元文化政策豊富了加國的文化市場,加強國內各族裔的團結,繁榮了當地文化。加拿大政府充分體認到:文化產業是以人的智慧知識作為主要資源,所以,它強烈地依賴於良好的人文環境,對多文化群體的寬容,在人居條件、教育程度和治安條件、生態保護、自然環境等…都強力管理,造就了一個移民族群體和平相處的天堂。

民族與社會之間,由於自然環境和社會條件的不同產生不一樣的精神面貌,其社會政治體制也有各自的原則特性。在法律背後是存有各種自然和社會原因,以及社會習俗制度。在上述國家中施政者和立法者要了解其各自社會的本性、原理和精神,才能建立適合於該社會發展的制度和法律。

在人類發展歷程中也許有一些不好的狀況,如:宗教迫害、專制政體、奴隸制度等,這些制度亦是人類社會本性發展的一段經過,我們無法完全否認抹滅當時社會下的體制。不管是好或不好的,都是社會本性的表現。我們無法依賴某個標準,看一種制度或行為方式在社會中的普及性,並定為合理或非合理。因為社會演進發展和人類生活的變遷是不斷在改變,所以這些理論價值觀點雖然有存在的必然性,但仍是需要進步的。